上海亮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桃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0512780619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955号7幢2层A区-01J1360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普处﹝2024﹞072023002189号
2023年7月19日,我局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管辖,并于2023年8月30日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立案调查,期间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上海亮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嘉定区陈翔公路2288弄337号开设店铺,店招为“亮亮婚车租赁跑车自驾”,系一家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企业,主要业务是为新人提供婚礼当天的婚车租赁服务。经查,自2020年起,当事人在大众点评平台开设了一个店铺,店铺名为“亮亮婚车租赁(嘉定店)”,该店铺的服务待售页面中可见“精选商品”栏目,该栏目中展示了当事人提供的一款“劳斯莱斯银云”车租赁服务,该服务标题为“十年实体店复古风-银云车”,标价为¥1888(门市价¥2688、预付金:¥100,尾款:¥1788),当事人在该页面放置有一张待租“劳斯莱斯银云”车的实车图片,该展示图片中车辆车头、车身突出展示了第G818859号、第18695108号注册商标。商品详情栏目页面可见文字介绍“商品介绍/服务内容/车辆品牌:劳斯莱斯;车辆型号:银云;车辆颜色:白;服务时长:5小时;可用公里数:50公里;超时费用:400元/小时;超公里费用40元/公里。”等内容。当事人在该租赁服务待售页面分别设置“立即预约”图标、咨询和购买图标供消费者自行预约、咨询和购买“十年实体店复古风-银云车”租赁服务。另查,当事人实际并无真正的劳斯莱斯银云车供消费者租用。其为满足消费者劳斯莱斯银云车的租赁需求,向杨新兵(微信昵称为上海凯泰租车,微信号:wxid_6k855pkfya7s11)借用金马牌汽车。将金马牌汽车冒充劳斯莱斯银云车出租给消费者。又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20日将该汽车冒充劳斯莱斯银云车租赁给顾客作婚礼用车,并收取租赁费用。该实车图片中清晰可见车头、轮毂使用了第G818859号注册商标“”、第18695109号注册商标“”。当事人于2023年8月2日自行下架涉案车型的租赁服务。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1888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588元。
没收违法所得0.058800万元,罚款0.300000万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3000.00元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