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公主岭市小辉农资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艳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4MA17X7UL73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龙山乡街道二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4〕188号
经立案查明,2024年3月24日被抽检的商标为"三环”掺混肥料是当事人2024年2月15日从吉林云天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2960元/吨的价格购进了12.5吨,购进后以3000元/吨的价格销售给附近的农民,货值金额46250元(抽检时标价185元/袋,共计250袋),违法所得503.7元(含购样费3.7元)。
2024年3月24日我局依法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公主岭市小辉农资经销处销售的商标为"三环”掺混肥料(N-P2O5-K2O 27-14-14 总养分≥55% 含氯低氯,生产日期为2023.12.12)和金正大控释掺混肥料(总养分≥48%,N-P2O5-K2O,26-10-12,生产日期为2023.12.12)分别进行抽样检测。2024年4月29日收到检验检测报告金正大控释掺混肥料检验合格。2024年4月29日收到检验检测报告,商标为"三环”掺混肥料检测结果总养分、总氮项目不符合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标准要求,依据《公主岭市2024年复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该产品不合品。生产厂家在收到报告后15日内出复检。2024年6月5日收到复检检验报告后,检验结论总氮项目不符合GB/T 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公主岭市2024年复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及明示标志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化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处货值金额1.3倍罚款共计人民币60125元。2.没收违法所得503.7元。共计罚没款60628.7元。
60125.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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