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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玛丝塔妮美容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海力其汗·加马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0421MAC78A5T5U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鄯善镇瀚海小区3号楼6号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鄯县市监处罚{2023}51号
2023年6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鄯善县玛丝塔妮美容店(阿依木汗·阿不力孜652122198107150520)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在该店进门左手边化妆品货架上摆放有标识名称为站必力科水润奶油肌粉底液(生产企业:广州珂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70017、生产批号ZBLK22092301、限用日期2025/09/22),鄯善县玛丝塔妮美容店(阿依木汗·阿不力孜 652122198107150520)现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购进票据以及进货查验记录。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16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2023年2月28日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化妆品销售经营行为。于2023年3月25日从库尔勒站必力克养生保健服务中心购进标识名称为站必力科水润奶油肌粉底液,当事人在采购上述产品时,查验了供货商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证明,截止案发未对标识名称为站必力科水润奶油肌粉底液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3年6月21日当事人主动提供了供货商库尔勒站必力克养生保健服务中心提供的供货商广州珂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信息复印件以及标识名称为站必力科水润奶油肌粉底液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 当事人购进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属于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一.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元)。
2000.00元
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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