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王寿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31MA5LNA9X52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猴场村猴场二队(王寿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隆市监处罚〔2024〕7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02月从送货上门的日用百货批发商处购进的产品名称为:雕牌清新柠檬洗洁精(其外装标识为:制造商:纳爱斯成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工业开发区,生产许可证川XK16-114-00016:执行标准:GB9985,限用日期:20200414,净含量:1.228千克/瓶。)到隆林王寿经营部进行销售。上述产品于2020年04月14日保质期届满,但截至2024年03月21日,仍有上述雕牌清新柠檬洗洁精9瓶在该经营部进行销售,进货价为:8元/瓶,销售价为:10元/瓶,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产品总货值金额为90元。因该经营部没有销售记录,故无法核实计算其违法所得。
一、没收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产品: 雕牌清新柠檬洗洁精9瓶;
二、处罚款人民币玖拾元整(90.00元),上缴国库。
90.00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8-07-10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隆林各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
2017-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隆林各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