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培安 | 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1074562946K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江源路9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28
(2024)青28民终13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杨**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0-23
(2023)青2801民初3064号
返还原物纠纷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杨**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3
2023-09-11
(2023)青2801民初2847号
劳动争议
杨**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4
2023-07-26
(2023)青2801民初77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皇庭假日宾馆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5
2023-04-20
(2023)青2801民初77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皇庭假日宾馆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6
2023-04-19
(2023)青2801民初77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皇庭假日宾馆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7
2023-04-18
(2023)青2801民初77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皇庭假日宾馆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8
2023-04-12
(2023)青2801民初779号
租赁合同纠纷案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皇庭假日宾馆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9
2022-08-02
(2022)青2801民初168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格尔木长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28
2023-11-07
(2023)青2801民初3064号
返还原物纠纷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杨**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9-01
2023-08-29
(2023)青2801民初284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杨**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30
2022-07-26
(2022)青2801民初168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格尔木长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08
2022-06-07
(2022)青2801财保83号
财产保全
格尔木长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4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0-01-17
2019-02-28
(2019)青28民终35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韩**、杨宗富股东知情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03-13
2018-11-12
(2018)青2801民初1700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韩**与格尔木新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杨**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税一稽罚﹝2024﹞3号
(一)房产税 你公司2014年1月22日与市电控开关厂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坐落格尔木市江源中路91号,总层数:4,建筑面积:2425.63㎡,土地面积:1429.24㎡,合同价格:7,748,718.24元,2014年4月2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从市电控开关厂购进的房产(旧房产)全部出租。 你公司自建新房产煜华大厦,2018年5月31日投入使用。根据海西自治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NO0412804,旧房产土地征用费为25,805.25元。土地使用证显示,新盖房产煜华大厦的土地是从市电控开关厂购进的房产(旧房产)分割出来的,面积:709.56㎡,旧房产土地面积:1429.24㎡,占原有面积49.65%。2015年6月11日7#记账凭证显示,你公司盖新楼煜华大厦补缴土地价款共计:832,607.64元。根据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新盖房产煜华大厦建筑面积:9556.02㎡,土地面积:709.56㎡,房产容积率9556.02㎡\/709.56㎡=13.47,大于0.5,房产原值包含地价。 你公司新盖房产一至四楼出租,五到十三楼是自营的美豪酒店。根据不动产权证,新盖房产建筑面积:9556.02㎡,地上房屋总层数:13层,其中地下室面积:580.81㎡,新盖房产煜华大厦自用面积为6794.42㎡,自用部分占71.10%。 2018年5月31日97#凭证,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31,524,192.42元。检查2017-01-01至2018-05-31在建工程明细账及凭证,在建工程无发票共计500,345.40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因此,你公司新建房产煜华大厦原值为31,869,265.93元。 2017年你公司只有旧楼出租。依据《青海省房产税施行细则》(青政办[1997]148号)第七条第二款“二、从租征税的房产,按实际租金收入计征;年税率为百分之十二。”规定,房租收入不含税合计1,348,571.43元,税率12%,应纳从租
2024年1月10日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开始检查,对你公司2019年1月10日之前的违法行为不再予以处罚。对虚假纳税申报导致2019年少缴房产税260,946。44元处以50%罚款130,473。22元;2020年少缴房产税202,922。72元处以50%罚款101,461。36元;2021年少缴房产税253,265。43元处以50%罚款126,632。72元;2022年少缴房产税139,125。52元处以50%罚款69,562。76元。对2019年少缴增值税27,648。71元处以50%罚款13,824。36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935。41元处以50%罚款967。70元;2020年少缴增值税2,275。94元处以50%罚款1,137。97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59。32元处以50%罚款79。66元。对2019年少缴企业所得税4,427。52元处以50%罚款2,213。76元。共计罚款446,353。52元。
892707.03元
国家税务总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