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小鸟电动车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二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02MA0PLKLM22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临河区解放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城综行罚字〔2025〕第(0058)号
经查明,(临河区小鸟电动车店)涉嫌因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的行为,本局于2025年03月27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临河区小鸟电动车店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
责令当事人临河区小鸟电动车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一、对临河区小鸟电动车店的违法行为给于501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
501.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3-31
2
巴临市监处罚〔2024〕169号
负责人于2024年2月15日从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购进了2辆规格型号为TDT735Z的电动自行车,每辆进货价799元,进货价款合计1598元,能够提供进货票据、供货方营业执照。截止执法人员检查之日,购进的2辆型号为TDT1345-2Z的电动自行车,一辆被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27日购买抽检,价格830元,获利31元;另一辆销售给个人,销售价799元,获利0元。合计销售款1629元,合计获利31元。当事人承认上述违法事实。
一、处以销售TDT735Z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1629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31元;
两项罚没款合计1660元,上缴国库。
1629.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1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