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万发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523MA6Y8GYF5L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官池镇国家科技园区大荔核心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08
(2026)浙0902民初1977号
运输合同纠纷
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2
(2025)陕0113民初3310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李**,陕西天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耿**,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刘*,陈**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3
2025-09-10
(2025)沪0115民初5829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陕西天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李**,刘*,安徽瑞康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5-08-25
定作合同纠纷
高青澳森特集装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高青县人民法院
5
2025-08-05
(2025)沪0115民初5829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陕西天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陈*,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瑞康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李**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6
2025-06-27
(2025)沪0101民初1527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刘*,陕西天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李**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7
2025-06-24
(2025)陕0523民初23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今(大连)商贸有限公司
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大荔县人民法院
8
2025-06-24
(2025)陕0523民初256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荔华钢结构有限公司
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大荔县人民法院
9
2025-06-12
(2025)苏0305民初3659号
合伙合同纠纷
刘**,闫**
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天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10
2025-06-12
(2025)陕0481民初15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益海嘉里(兴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陕西天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兴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14
聂**
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文书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2-25
(2025)陕0191民初7969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陕西木南鑫宏科技有限公司
李万发;张斌斌;陕西天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瑞康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开
裁判文书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1
(2025)陕05破申15号
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
非法院单位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4
2025-06-17
(2025)陕0481民初15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某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陕西某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058853.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10-01
2025-06-26
(2025)陕0523民初256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某某钢结构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5-08-01
2025-06-25
(2025)陕0523民初23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某某(大连)商贸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347.00元
民事案件
4
2025-05-08
2024-06-04
(2024)苏0305民初2530号
合伙协议纠纷
王*、张**等合伙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02-28
2023-11-16
(2023)陕05民终262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与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渭税一稽罚﹝2025﹞7号
经检查企业存在免抵税额未足额缴纳附加税费的问题。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2022年11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2022年12月7日审批《出口货物退(免)税汇总表》,免抵税额为2276784.42元,应计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未对此进行纳税申报。此笔业务应申报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2月,应于2023年1月进行纳税申报。 2022年12月: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276784.42×5%=113839.22元;应补缴教育费附加:2276784.42×3%=68303.53元;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2276784.42×2%=45535.69元; 2.2022年12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税额为2144914.32元,应计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该公司未对此进行纳税申报。因审批日期资料缺失,但根据正常申报及审批期一般为次月,因此该笔业务应计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的所属期为2023年1月,应于2023年2月进行纳税申报。 2023年1月: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144914.32×5%=107245.72元;应补缴教育费附加:2144914.32×3%=64347.43元;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2144914.32×2%=42898.29元; 3.2023年2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2023年3月7日审批《出口货物退(免)税汇总表》,免抵税额为3567049.17元,应计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该公司未对此进行纳税申报。此笔业务应申报的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3月,应于2023年4月进行纳税申报。 2023年3月: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567049.17×5%=178352.46元;应补缴教育费附加:3567049.17×3%=107011.48元;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3567049.17×2%=71340.98元; 上述税收违法行为,由以下证据来证实: 证据1:《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期间为:2022年11月份、12月份及2023年2月份), 证据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期间为2022年12月份、2023年1月份、3月份), 以上证据表明该公司免抵税额及应计算城建税等情况。 (二)企业所得税以上应补缴各税费附加应调整发生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下: 2022年度调减227678.44元, 2023年度调减571196.36元,因2022、2023年度企业申报纳税调整后所得均为负值,不涉及退(补)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对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因偷税少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99437.40元,处0.5倍罚款,计199718.70元。
199718.70元
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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