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夷山天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范泓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82MA34D7JH6T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武夷山市五九北路6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南环罚﹝2025﹞86号
2025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武夷山天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通过调阅福建省机动车污染防治联网管理系统,发现3辆不同车辆识别代号、不同车辆型号、不同发动机型号的车辆在该公司第一次检测不合格后﹝报告编号:350700272503130946220100、350700272501091530590100、350700272506110908580100﹞,在该公司进行复检并出具合格报告﹝报告编号:350700272503131351570101、350700272501100902520101、350700272506111158410101﹞,三份合格报告中OBD读取的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及CVN均变为一致代码﹝CALID:23067LMN0P8345TU、CVN:D3D45056﹞。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中,CALID是重要的检测项目之一,检测机构通过读取该软件标定识别码,确保车辆的排放控制系统软件没有被非法篡改,从而保证车辆的排放控制系统能够正常工作并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CVN为软件标定验证码,一个CVN应适用一个CALID,不同车辆识别代号、不同车辆型号、不同发动机型号的CALID及CVN一致,会导致OBD系统无法准确区分和检测车辆,无法实现对车辆排放等情况的有效监管。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调阅福建省机动车污染防治联网管理系统,发现以上3辆车《OBD检验记录表》中,“车辆识别代号VIN”栏是空白无数据。此行为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中附件FB﹝规范性附件﹞OBD检查数据项“每次检查,无论通过与否,系统必须自动记录、采集以下数据项,并按规定进行报送。”及FB.1车辆信息“车辆识别代号VIN”的规定。上述行为未按照《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的技术要求对检测报告、OBD记录表的信息进行核对,不符合该规范“9.1应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检验工作运行程序,确保检验过程规范,检验结果真实和准确。”。该公司在不能客观反映上述车辆OBD检测的真实情况下,出具《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存在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80元;2.罚款人民币:11.3万元整。
113000.00元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