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驰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建武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1MA7CXQ5G43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洪村上洪小区内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萍市监处罚﹝2026﹞22号
我局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编号:Q25J59733),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检查井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萍乡市湘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检查井盖(规格型号:Φ700x800 E600,标称生产单位:邯郸市利安铸造有限公司)经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承载能力(残留变形)、结构尺寸(嵌入深度)和结构尺寸(井座支撑面宽度)项目不符合GB/T23858-2009《检查井盖》标准,依据《江西省检查井盖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赣质检Q25J59733号)。2026年4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编号:Q25J59733)、《检验检测报告》(赣质检Q25J59733),告知其复检权利,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同型号的“检查井盖”以及备样产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对检验报告无异议。未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于2024年11月以130元/套的价格购进规格型号为φ 700×800 E600的“检查井盖”10套,不能提供上述球墨铸铁井圈盖的购进票据和合格证明。上述型号“检查井盖”,2套用于检样,另2套作为备样封存在当事人公司中,截止案发无库存,抽样购买单价130元/套,故货值金额1300元,违法所得0元。当事人经营井盖销售给散户,未建立会计账本,未开具正式发票。
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检查井盖行为,处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25倍的罚款计贰仟玖佰贰拾伍元整(¥.2925)。
2925.00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