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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凤山乡桂花粉皮丝加工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桂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60726MA3616WG4B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赣州市安远县凤山乡东河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安市监处罚〔2025〕82号
1、“绿寿园”龙泉香米,生产厂家:钟祥市丰乐龙泉米厂;地址:湖北省钟祥市丰乐镇杨集街;净含量:25KG/包;保质期:六个月(常温下);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1日;数量:两包。截至检查时该大米已超过保质期(保质期至2025年4月11日),已使用完的该批次“绿寿园”龙泉香米空袋三个。2、“农家米”生产厂家:安远县欣山镇九龙粮食加工厂;地址:安远县欣山镇上角;净含量:25KG/包;保质期:三个月;无生产日期;数量:两包。已经使用完的无标注生产日期“农家米”空袋十三个。以上大米是当事人于2025年7月2日在安远县欣山镇九龙粮食加工厂以1.85元/斤的价格购进,购进数量1000斤,购进金额1850元,在销售单中均以“丝大米”为统一商品名称。均用于该小作坊加工制作粉皮丝,经询问1斤大米能制作0.9斤粉皮丝,当事人使用了800斤大米制作了720斤粉皮丝,以5元/斤的价格出售。截至检查时该批次粉皮已全部售出,没有库存。违法货值金额3970元(未生产的大米200斤*1.85元+粉丝720斤*5元),违法所得3600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绿寿园”龙泉香米2包和无生产日期的“农家米”2包; 2.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 3.罚款人民币74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1000元上缴国库。
7400.00元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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