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凉水湾水之源纯净水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井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623MA6YHRW41D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寺湾乡凉水湾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24
(2022)陕0623民初3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子长县凉水湾水之源纯净水有限公司
王**
子长县人民法院
2
2022-03-23
(2022)陕0623民初3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子长县凉水湾水之源纯净水有限公司
杨*
子长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28
2022-12-30
(2022)陕0623执8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子长县凉水湾水之源纯净水有限公司、杨*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4-29
2022-03-29
(2022)陕0623民初3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子长县凉水湾水之源纯净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4-29
2022-03-29
(2022)陕0623民初3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子长县凉水湾水之源纯净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子长市局市监处罚〔2024〕44号
子长县********有限公司2024年8月4日共生产了**纯净水170桶,其中3桶用于自检,7桶用于抽样检验,自行销售了160桶。子长县*********有限公司***纯净水销售价格送货上门的为8元/桶(使用水票或者现金支付均为8元/通),到直营店自提的为7元/桶,水桶价格为17元/个。子长县*********有限公司销售2024年8月4日生产的***纯净水,共回收水票25张、现金112元、微信支付953元,检测人员支付购样费175元(含水销售额56元,水桶119元),销售总额共计为144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办案人员认定子长县*********有限公司2024年8月4日销售所得即违法所得共1440元整。
子长县********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办案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到我局接受案件调查,提供证据材料,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及时发布召回公告,积极预防危害后果发生,开展自查自纠,分析查找原因,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向执法部门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40元整(壹仟叁佰柒拾元整),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6370.00元
子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