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霍庆强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1021MA0YHHD50W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9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6
(2024)辽1021民初396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董*
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
辽阳县人民法院
2
2025-01-08
(2024)辽1021民初40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修**
王*,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
辽阳县人民法院
3
2024-12-20
(2024)辽1021民初396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董*
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
辽阳县人民法院
4
2024-11-13
(2024)辽1021民诉前调30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修**
王*,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
辽阳县人民法院
5
2022-08-26
(2022)辽10民终15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郭**,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鞍山东旺运输有限公司,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海城市旭峰运输有限公司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8-23
(2022)辽10民终15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郭**,海城市旭峰运输有限公司,李**,鞍山东旺运输有限公司,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5-10
(2022)辽1011民诉前调1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顾**,富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
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8
2021-03-04
(2021)辽10民终2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
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3-04
(2021)辽10民终2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
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赵*,辽阳县昌宏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12-24
(2020)辽0381民初34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万**,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
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绥中县晟顺运输车队
海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25
2021-03-12
(2021)辽10民终2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公司、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25
2020-06-12
(2020)辽1021民初4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与赵*、辽阳县昌宏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740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12-30
(2020)辽0381民初34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辽阳县逸途客运有限公司、万**等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057.1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辽交罚决字﹝2026﹞2001003号
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检测运输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辽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8
2
粤穗交运罚﹝2025﹞1(2025)01190014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辽K81939大型客车于2025年01月19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协同癫痫医院对面有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2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1
3
粤穗交运罚﹝2025﹞1(2025)01190012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辽K81939大型客车于2025年01月19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协同癫痫医院对面有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1
4
粤穗交运罚﹝2024﹞1(2024)11180039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窦中阁使用辽K81939大型货车于2024年11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燕岭大厦前有包车客运的运输车辆未在显著位置挂放标志牌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2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17
5
粤穗交运罚﹝2024﹞1(2024)11180038号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窦中阁使用辽K81939大型客车于2024年11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燕岭大厦前有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包车合同等为证。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