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德洋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栋豪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403MA55K70M9H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扶大所里村乌石头7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梅交罚﹝2025﹞10012号
2025年08月20日11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S223线梅江区路段执法巡查时,发现司机郑先增驾驶粤M02227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石粉从梅县区丙村运往西阳,途径S223线梅江区路段行驶过程中有少量石粉散落路面污染公路。经勘验,污染面积约7平方米(长3.5米,宽2米),执法人员现场要求驾驶员立即清理、恢复原状。8月26日,该车辆所属公司梅州市德洋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刁港智受公司委托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时,刁港智对其公司以上违法行为予以确认。其行为涉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由于该违法行为经制止能及时恢复原状,尚未造成路产损坏,情节一般,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500.00元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5
2
粤梅交罚﹝2024﹞21007号
2024年10月12日、16日,我单位分别接到梅江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赣DK8401货运车辆于2024年10月08日超限超载行驶梅江区客都大道、粤MR1253货运车辆于2024年10月12日超限超载行驶梅江区G206路段案件线索。经立案调查,发现峡江县祥通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连琪麟于2024年10月08日14时45分驾驶赣DK8401四轴货车在客都大道路段被交警部门查处,经交通部门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81400kg,该车额定质量为31000kg,超限50400kg,存在超限超载行为,超限率162.581%;梅州市广政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驾驶员张镇欢于2024年10月12日驾驶粤MR1253四轴货车在G206城北路段被交警部门查处,经交通部门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67710kg,该车额定质量为31000kg,超限36710kg,存在超限超载行为,超限率118.42%,经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连琪麟、张镇欢询问后,发现两辆货运车辆是在梅江区西阳镇上罗乐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瑞梅铁路RMSG-3标段工地运载货物。2024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梅江区西阳镇上罗乐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瑞梅铁路RMSG-3标段工地负责部分土石方装载、放行的梅州市德洋建设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刁港智进行询问,刁港智对梅州市德洋建设有限公司为赣DK8401、粤MR1253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并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的行为予以确认,并出示施工方的情况说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于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且不符合轻微情形,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