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食香阁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玉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523MA753KPF7M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河东乡王屯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贵德市监处罚〔2025〕11号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五)(七)(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三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第十三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之规定,属于后厨卫生不达标且拒不改正。2025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贵德县食香阁餐厅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2025年04月29日,经局长批准依法予以立案,指定申屠静宇、石櫂榮负责调查处理此案,现已调查终结。
经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22日,对该店下达了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南贵德市监责改﹝2025﹞4号),要求其对该店后厨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将食品原材料分类摆放、建立健全食品进销售货台帐。2025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对该店复查发现,贵德县食香阁餐厅后厨卫生仍然不达标,食品原材料生熟混放、荤素混放,其后厨卫生不达标且拒不改正,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
5200.00元
贵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