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林松 | 注册资本:12370.3703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00MA4993X34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田家河大道1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4
(2024)苏0724民初40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灌南浩瀚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利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灌南县人民法院
2
2024-08-13
(2024)苏0724民初40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灌南浩瀚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利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灌南县人民法院
3
2024-03-07
(2024)苏1182民初2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亿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扬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9
2025-03-12
(2025)鄂05民终24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湖北某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宜都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9-18
2024-04-15
(2024)苏0724民初13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灌南浩瀚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苏州利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应急罚〔2026〕84号
违法行为1:2026年3月19日,该公司组织在生产车间真空泵位置开展一级动火作业,生产部技术员、酰氯车间负责人张玉泉进行现场监护,使用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产品编号:HNB26010C238)对气体进行检测分析。3月19日上午11点半,张玉泉、吴强、杨柳到公司食堂午餐,下午1点半左右(作业中断2小时)张玉泉、杨柳返回作业现场,张玉泉在确认气体检测分析情况后恢复动火作业,张玉泉未在作业票证上记录气体检测分析情况。张玉泉作为生产部技术员、酰氯车间负责人,未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未在作业票证上填写气体检测分析
警告;罚款
80000.00元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6-07-28
2
宜高综执﹝应急﹞罚决﹝2026﹞执-02号
2026年4月8日,我局危化二科联合白洋园区办到湖北有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06生产车间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查看企业2024年以来1206装置DCS记录、分析检测记录,发现企业在2025年1至2月期间,违章指挥从业人员使用硝化中转釜(R20123)进行硝化反应。
决定给予处人民币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