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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志平注册资本:360.2718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2372232105X4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北、迎宾路东侧444号(新交警队西侧50米)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4
(2024)新0202民初5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长春市和兴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市支公司,青岛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张**,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十堰瑞万贸易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2
2025-03-03
(2025)新4223民初94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沙湾市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市支公司
沙湾县人民法院
3
2024-12-30
(2024)新4223民初30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范**,张**,范**,谢**
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市支公司,沙湾市汇金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张**
沙湾县人民法院
4
2024-12-30
(2024)新0202民初5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长春市和兴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市支公司,张**,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青岛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十堰瑞万贸易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5
2024-07-08
(2024)新4226民初152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姜**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
6
2024-07-05
(2024)新4226民初152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姜**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24-06-04
(2024)新4226民初152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姜**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0-06-15
(2020)新4301民初4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尔曼别克·塔拉甫
哈巴河县捷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宁**,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哈斯铁尔·塔里道别克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
9
2019-09-17
(2019)兵08民终7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石河子分公司,李**,夏**,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11
(2024)新0202民初5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十堰瑞万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24
2024-08-29
(2024)新4226民初152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道尔吉·苏尔玛加甫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5998.13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16
2021-07-16
(2021)新4223民初17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海米提·居马洪、马**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公司、马**、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3-22
2020-11-27
(2020)新4301民初4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尔曼别克·塔拉甫与哈斯铁尔·塔里道别克、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2671.6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3-22
2021-03-10
(2021)新43民终158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与胡尔曼别克塔拉甫;哈斯铁尔塔里道别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1-12
2020-12-22
(2020)新4223民初1793号
保险纠纷
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丁**、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等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05
2020-12-02
(2020)新23民终1983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县支公司与苏*、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8-19
2020-07-13
(2020)新2323民初565号
运输合同纠纷
苏*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县支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0737.26元
民事案件
8
2020-03-04
2020-01-17
(2019)新4223民初36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丁**、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沙湾县萌生幼儿园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1-08
2019-12-07
(2019)新4223民初3166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兴塔运输(集团)沙湾县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肖*、肖**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028.33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1-07
2019-10-15
(2019)兵08民终7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与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塔沙交执运政(2026)0022号
2026年5月6日、5月18日,我局分别收到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转发案件线索:2026年4月27日、5月7日期间,你单位所属3辆小型道路运输车辆(车牌号:新GA5M57、新GC0Z72、新GB1D18)号存在出入高速公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均处于不在线状态,未能保持实时在线。经查,你单位曾因车辆动态监控不在线问题,被本单位依法责令改正,现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存在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上述违法事实有高速公路出入通行记录、联网联控系统离线数据、既往责令改正文书、调取相关资料及案件调查笔录等证据为证。具体如下:1.车牌号:新GA5M57号小型普通客运,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27日2.车牌号:新GC0Z72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27日3.车牌号:新GB1D18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5月7日沙湾市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作出如下分别处罚:1.车号牌新GA5M57: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款肆佰元整(¥400元);2.车号牌新GC0Z72: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款肆佰元整(¥400元);3.车号牌新GB1D18: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款肆佰元整(¥400元);
4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4
2
新塔沙交执运政(2026)0024号
2026年5月6日、5月18日,我局分别收到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转发案件线索:沙湾市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牌号:新GA5M57、新GC0Z72、新GB1D18)号 3辆小型普通客车于2026年4月27日、5月7日存在出入高速公路情况,且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动态监控)处于不同时段不在线状态。沙湾市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该公司曾因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问题被我单位依法责令改正,本次属于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执法人员依法调取了涉案车辆高速公路出入通行记录、联网联控平台离线数据、车辆营运资质、历史责令改正文书、离线车辆明细;对沙湾市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监控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制作笔录,固定全套违法证据。沙湾市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5月 26日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主动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给予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4
3
新塔沙交执运政(2026)0017号
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2日期间,你单位所属6辆小型道路运输车辆(车牌号:新GD1S26、新GE1J91、新GA6M71、新GA5D31、新GDOG18、新GC6Y99)存在出入高速公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均处于不在线状态,未能保持实时在线。经查,你单位曾因车辆动态监控不在线问题,被本单位依法责令改正,现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高速公路出入通行记录、联网联控系统离线数据、既往责令改正文书及案件调查笔录等证据为证。具体如下:1.车牌号:新GD1S26号小型普通客运,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3月31日2.车牌号:新GE1J91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3月31日3.车牌号:新GA6M71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11日4.车牌号:新GA5D31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8日5.车牌号:新GDOG18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8日6.车牌号:新GC6Y99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12日沙湾市鑫宝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6年5月7日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1.车号牌新GD1S26:改正后再次违法,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肆佰元整(¥400元); 2.车号牌新GE1J91:改正后再次违法,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肆佰元整(¥400元); 3.车号牌新GA6M71:改正后再次违法,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肆佰元整(¥400元); 4.车号牌新GA5D31:改正后再次违法,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肆佰元整(¥400元); 5.车号牌新GDOG18:改正后再次违法,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肆佰元整(¥400元); 6.车号牌新GC6Y99:改正后再次违法,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肆佰元整(¥400元)。
4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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