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东路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琳琳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81MA6EB1FM9N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市中人民东路世纪尚品门市1-1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7
(2024)黔0381民初5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赤水市东路药房
赤水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市监处罚[2025]02035号
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在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人民东路世纪尚品门市1-14号进行药品、预包装食品、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等。2025年5月13日,当事人从安徽盛林国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平贝母0.5kg,进价:200元/kg,购进后放置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中药材区域待售。2025年6月28日,在当事人购买上述案涉中药材贝母20g遂引发投诉。2025年7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到当事人进行核查,发现上述案涉中药材贝母被盛放于中药材区域桶装塑料盒之中,罐体贴有标签标示:品名:平贝母,中药材产地:吉林白山,规格:净,数量:0.25kg,等级:选(一级),产品批号:CP-283-250302,生产日期:2025年03月09日,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四部,保质期:36个月,贮藏:置通风干燥处、防蛀,黑色手写字体售价:5元/10g。当事人工作人员未真实、全面、准确向马某提供有关商品的信息,隐瞒所提供商品的性能误导消费者。至案发,本案违法所得1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遵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1份,证明案件来源;
2.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资人李琳琳身份证复印件、营业员李光明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本局有管辖权;
3.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3页,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有平贝母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所售平贝母的供货商相关合资质复印件、购销合同复印件、出库单(随货同行)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平贝母的来源、数量、价格等事实;
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川贝母和平贝母性状、功能说明截图1份,证明川贝母和平贝母功能不同,均有清热润肺、化痰止咳功能的事实;
6.监控录像刻录光盘、对投资人李琳琳询问笔录、对营业员李光明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当事人隐瞒所提供商品的性能误导消费者的事实;
7.执法人员查询的川贝母市场价截图1份,证明川贝母的市场价格高于当事人所销售的平贝价格的事实。
警告#罚款0.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元
遵义市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