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管国平 | 注册资本:8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717663645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光明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19
2014-12-11
(2014)锡行终字第0031号
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2
2019-06-13
2014-07-24
(2014)锡滨仲保字第00001号
张*与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保全案件裁定书
8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02-08
2017-10-10
(2017)浙0481行审176号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16-11-07
2016-11-07
(2016)浙0481行审249号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16-11-07
2016-11-07
(2016)浙0481行审250号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14-12-11
2014-12-11
(2014)锡行终字第0031号
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7
2014-05-27
2014-05-27
(2014)北民撤初诉字第00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与张*、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4-04-14
2014-04-14
(2014)崇行初字第7号
海宁云楼食品有限公司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3﹞1259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3月17日生产了10千克每箱装的腌大蒜共11箱,共110千克。上述腌大蒜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spanclass="cbz">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pan>》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0元。
5000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