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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吴俊华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俊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3MA734M3T0M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会川镇东关村东大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渭)市监罚字【2023】89号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诊所于2021年7月6日从甘肃东方药业有限公司购进“金盖克”元胡止痛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110,产品批号:2012031,有效期:24个月,生产厂家: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160盒(规格:0.25g*15s*3板),单价:6.8元/盒,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5日,有效期2022年11月,购进时索取了供货方资质、供货方销售出库单、签订了质量保证协议,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总共销售了159.5盒(规格:0.25g*15s*3板),每盒零售价8元,执法人员在调查中未发现有证明“金盖克”元胡止痛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110,产品批号:2012031,有效期:24个月,生产厂家: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在超出有效期后销售的证据,故认定当事人无违法所得。截止2023年4月11日,承办人对本案已调查终结,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负责人、提取证据均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并出示证件,有当事人在场,且当事人对上述事实无异议。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药品“金盖克”元胡止痛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0110,产品批号:2012031,有效期:24个月,生产厂家: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使用劣药的违法事实;涉案货值金额4元;因执法人员在调查中未发现有证明在超出有效期后销售的证据,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过期的“金盖克”元胡止痛片(产品批号:2012031)数量1.5板; 2.处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
20000.00元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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