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胡厂利民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甘永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22MA4AWWWE3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公安县章田寺乡胡厂市场康星路30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3〕150号
由于当事人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在因其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而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情况下,当事人仍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同时,在本机关连续两次向当事人下达询问通知的情况下,当事人均未到本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且拒不改正和拒不配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序号185之从重处理具体标准“拒不改正的,处365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40000元,上缴国库。
40000.00元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