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巧珍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3789190648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3
(2022)豫01民终957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路**,王**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6-13
(2022)豫01民终957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路**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3-31
(2021)豫0103民初37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4
2020-11-24
(2020)豫0103民初1033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马**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5
2020-11-02
(2020)豫0103民初103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王**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6
2019-11-18
(2019)豫0103民初1460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7
2019-10-31
(2019)豫0103民初146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8
2019-10-31
(2019)豫0103民初146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周**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9
2019-10-31
(2019)豫0103民初1460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盛**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10
2019-04-23
(2019)豫0103民初571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高**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29
2021-06-04
(2021)豫0103民初377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路**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6-30
2021-06-04
(2021)豫0103民初377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路**、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23
2021-04-06
(2021)豫0103民初37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819.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23
2020-11-04
(2020)豫0103民初103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253.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2-10
2020-11-26
(2020)豫01民终1567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01
2020-11-21
(2020)豫0103民初103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1-04
2020-10-23
(2020)豫0103民初103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7-27
2020-07-09
(2020)豫0103民初62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5-22
2019-08-16
(2019)豫0103执5470号
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高**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17670.74元
执行案件
10
2019-12-19
2019-10-31
(2019)豫0103民初1460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二七消行罚决字﹝2023﹞第0346号
2023年9月12日03时31分,河南省金水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郑州市二七区天地惠城小区12号楼2604户着火,郑州市二七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灭火救援过程中发现你小区声光报警、送风风机等消防设施未启动,其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郑州市二七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