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中汇瑞祥(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翠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5JGU26P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R8房间(天津融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12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三稽罚〔2025〕190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深圳市家多宝培训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你单位共取得深圳市家多宝培训有限公司已被证实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044032200211,发票号码15861856,发票金额9708.74元,税额291.26元,价税合计10000元)。上述发票你单位在取得当年计入管理费用并进行税前列支。经查询银行流水,你单位无对公付款记录,存在资金异常。经核实你单位的账簿资料、银行流水和相关人员在询问笔录中陈述的内容证实,你单位取得深圳市家多宝培训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1份不合规发票进行税前列支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行为。你单位已在责令限改期内已完成更正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对你单位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0元。
2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11-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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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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