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双湖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穗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625598967397N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园阳光商业广场80号1、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9
(2023)粤0607民初5525号
广东联合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河源双湖投资有限公司,贵州雅恒宝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杨**,河源市摩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
2023-11-28
(2023)粤0607民初552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广东联合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杨**,河源市摩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双湖投资有限公司,贵州雅恒宝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3
2023-10-19
(2023)粤0607民初5525号
广东联合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河源双湖投资有限公司,贵州雅恒宝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杨**,河源市摩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4
2023-09-22
(2023)粤0607民初552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广东联合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河源市摩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雅恒宝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杨**,河源双湖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3〕356号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的规定。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给予处罚。
2023年10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东源县城扶贫工业开发区阳光美居售楼中心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开发商河源双湖投资有限公司为推广“阳光美居”楼盘,在阳光美居营销中心正在开展阳光美居.幸运砸.一锤定金喜活动,活动中未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等信息。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0月1日进行了案件来源登记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立案调查。
经查明,执法人员在阳光美居营销中心检查正在开展阳光美居.幸运砸.一锤定金喜活动,活动中未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等信息。活动中未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等信息。以上事实,当事人供认不讳。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证据提取单》各1份,证明现场检查发现河源双湖投资有限公司在阳光美居营销中心开展阳光美居.幸运砸.一锤定金喜活动中未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等信息的有关情况。
2、《询问笔录》1份,证明河源双湖投资有限公司承认开展阳光美居.幸运砸.一锤定金喜活动时未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等信息的事实。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主体身份信息。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各1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信息。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并经查证属实。
本局依法于2023年12月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市监罚告〔2023〕356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本局认为当事人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在本案调查过程中主动配合,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提供相关资料,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后,积极改正,态度良好,且货值较小,在案件调查中向我局提出减轻处罚申请,说明其实际困难。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请求予以采纳。
对当事人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处罚:罚款8000元。
8000.00元
河源市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