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千雨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苗永婷 | 注册资本: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3MA74U8TL5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中天健广场6号楼2层601-602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28
(2026)甘0103民初5403号
服务合同纠纷
郭**
甘肃千雨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甘肃千雨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七里河医疗美容门诊部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
2026-06-23
(2026)甘0103民初3849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陈**
甘肃千雨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4-18
(2020)甘0102民初10258号
委托合同纠纷
甘肃千雨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甘肃好掌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29
2021-08-17
(2020)甘0102民初10258号
委托合同纠纷
甘肃千雨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甘肃好掌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税稽二罚﹝2026﹞52号
根据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甘0104民初5925号,你单位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4年9月15日期间,为举报人及其朋友提供的原价为342180元的服务,(2021年2季度9600元、3季度9800元;2022年1季度24768元、2季度4360元、3季度92228元、4季度82036元;2023年1季度4360元、2023年2季度1560元;2024年1季度5520元、3季度6560元、4季度88628元;2025年3季度12760元。)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举报人享受服务费三折,药剂等有成本价的按照成本价,上述消费折后金额为108290.4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你单位在取得持卡人充值的预收资金时,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实际提供相应服务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应该申报缴纳增值税。你单位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后并没有申报缴纳增值税。后续在2026年2月补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已补报收入,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属于少列收入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该行为是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
对你单位处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9650.47元
9650.47元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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