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业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9MAACATNN4M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卫星村鸡窝凼组(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碚消行罚决字﹝2026﹞第0035号
2026年7月16日,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双塘村黄桷堡组的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刘业辉,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卫星村鸡窝凼组,使用名称: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管理的北碚区静观镇敬老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管理的北碚区静观镇敬老院控制室值班人员仅一人持中级证;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随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碚消限字〔2026〕第BB0172号)责令其限期整改.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受案处罚。
2026年7月16日,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双塘村黄桷堡组的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刘业辉,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镇卫星村鸡窝凼组,使用名称: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管理的北碚区静观镇敬老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管理的北碚区静观镇敬老院控制室值班人员仅一人持中级证;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随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碚消限字〔2026〕第BB0172号)责令其限期整改.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给予重庆香山同辉实业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救援局
2026-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