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群财农资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诗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3MA5NH9FW1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长盛村大井屯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鹿农(农药)罚【2023】3号
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店内经营的农药产品:1.“除草快?草甘膦异丙胺盐”(标签标注: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有效成分含量:30%,剂型:水剂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3497,生产企业名称: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5/5,净含量:5千克)数量3桶;2.“无情刀?草甘膦异丙胺盐”(标签标注:草甘膦异丙胺盐:41%,有效成分含量:30%,剂型:水剂,农药登记证号:PD20093497,生产日期:2022/5/5,委托企业名称: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受委托企业名称:广西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净含量:10千克)数量3桶,以上两个农药产品涉嫌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以上涉案农药。4月28日和5月6日本机关分别向“广西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书面产品确认,5月8日和5月15日分别收到上述两个企业的书面回执称不是其生产和委托生产的产品,执法人员依据上述两个企业提供的产品确认回执材料,由此认定上述两个农药产品属于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2023年5月16日,经请示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本机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对当事人门店及其仓库进行现场勘验,在现场勘验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门店内待售的农药产品“无情刀?滴酸?草甘膦”(标签标注:总有效成分含量:32%,有效成分及其含量:2.4-滴2% 草甘膦30%,剂型:水剂 ,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987,生产企业:安徽兴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1/6,净含量:20千克)数量3桶,涉嫌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执法人员现场对相关证据物品进行拍照取证,并对以上三个库存的农药产品(1.“除草快?草甘膦异丙胺盐” 数量1桶(5公斤),2.“无情刀?草甘膦异丙胺盐”数量1桶(10公斤),3.“无情刀?滴酸?草甘膦”数量3桶(共60公斤)。)实施扣押,制作了《扣押现场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整个勘验过程当事人黄诗甲在场并配合检查勘验。本机关当日对农药产品“无情刀?滴酸?草甘膦”标签标注的生产企业“安徽兴隆化工有限公司”发函进行产品确认,5月20日收到该企业的书面回执称该农药产品不是其生产,执法人员依据该企业提供的产品确认回执材料,由此认定该农药产品“无情刀?滴酸?草甘膦”属于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
1.没收违法所得2025元;
2.没收库存农药产品:1.“除草快?草甘膦异丙胺盐” 数量1桶(5公斤),2.“无情刀?草甘膦异丙胺盐”数量1桶(10公斤),3.“无情刀?滴酸?草甘膦”数量3桶(共60公斤);
3.罚款人民币8000元。
8000.00元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