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城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磊峰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MA6P7E6EX0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博泰大厦3楼DB-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29
(2024)渝0107民初19565号
劳务合同纠纷
潘*
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昆明启平置业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绿城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欧西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
2022-04-07
(2021)云0102民初2542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金**,俞***
云南绿城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处罚〔2026〕123号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注册了名叫“云南绿城”的微信公众号,其在“云南绿城”上发布了“热度刷屏!双塔板块三冠王,再现“现象级”热销”、“昆明塔尖圈层生活的起点,凤起兰亭143不容错过!”、“一生奢宅|在有能力的人生,给家人最好的生活”的文章对其公司售卖的楼盘进行推介,文章中有“盛夏6月火力全开,绿城凤起兰亭再现“现象级”热销,在豪宅扎推的双塔板块,实现销售面积、销售金额、销售单价三冠王,收获市场认可和口碑,不惧检验成为名副其实的“真热销盘”。”的内容。
当事人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所述“三冠王”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在发布推介“凤起兰亭”小区文章时,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另查明2025年10月16日,当事人被举报“绿城-凤起兰亭8栋央景楼王重磅加推”的广告未载明销售许可证号,2025年10月27日,我局作出不予立案审批。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地产广告未载明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号。其行为已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分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议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 。
3000.00元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