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风干牛肉干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红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582MA14C11H6A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东盛北街15-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集市监不罚〔2026〕012号
经询问调查,当事人称其于微信平台销售过牛肉干,用真空袋真空包装发货,包装上未粘贴印有产品信息的标签。当事人称之前销售牛肉干为进货销售,于2025年年底开始学习工艺自己制作,制作间为店内后厨。制作出的牛肉干用来与购进的牛肉干做口味对比,因技术不成熟制作数量少,仅有该消费者通过微信向其购买牛肉干这一单销售了自制牛肉干1斤140元因发快递另有10元快递费。当事人称春节前家中有事,店里基本没咋经营,当时的成品牛肉干的票据觉得也不对外销售没啥用春节清理东西时都给清理没了。该店店内经营范围小于50平方,当事人生产的“牛肉干”符合《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目录》中的热加工熟肉制品,符合吉林省小餐饮证的申办条件。当事人称其制作的牛肉干进价为:28元/斤,售价:140元/斤。共150元。2026年05月0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延长办案期限30日。
2026年01月27日,我局接到举报单:2026年1月20日,“集安市风干牛肉干”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群众通过微信向该商家花费150元购买牛肉干,商品属三无产品。”特申请调查。执法人员对集安市集安市风干牛肉干调取经营信息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牛肉干、熟食零售;冻货、水产品、水果批发,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2026年03月04日执法人员对集安市集安市风干牛肉干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陪同检查,经查该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于店内公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牛肉干、熟食零售;冻货、水产品、水果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当事人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当事人提供了购进牛肉的检疫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当事人称其于微信平台销售过牛肉干,用真空袋真空包装发货,包装上未粘贴印有产品信息的标签。当事人称之前销售牛肉干为进货销售,2025年年底开始学习自己制作,制作间为店内后厨。制作出的牛肉干用来与购进的牛肉干做口味对比,技术不成熟制作数量少,仅有该消费者通过微信向其购买牛肉干这一单销售了自制牛肉干1斤140元因发快递另有10元快递费。当事人称春节前家中有事,店里基本没咋经营,当时的成品牛肉干的票据觉得也不对外销售没啥用春节清理东西时都给清理没了。该店店内经营范围小于50平方,当事人生产的“牛肉干”符合《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目录》中的热加工熟肉制品,符合吉林省小餐饮证的申办条件。当事人称其制作的牛肉干进价为:28元/斤,售价:140元/斤。共150元。2026年05月0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延长办案期限30日。2026年05月13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集市监罚告字〔2026〕01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本局认为,集安市风干牛肉干上述行为违反《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构成了未按允许生产经营目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构成了未按允许生产经营目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
0.00元
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