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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成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2003323140062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东长城南路165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5
(2022)甘0271民初2375号
合同纠纷
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
王**,甘肃锦龙达物流有限公司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11-10
(2022)甘0271民初2375号
合同纠纷
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市税稽罚﹝2025﹞42号
经查,你单位通过微信收取成品油、LNG销售款隐匿账外收入(含税)共4,334,874.43元。其中:2022年2,144,917.12元、2023年1,282,629.42元、2024年907,327.89元,2023年5~8月你单位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承接部分成品油销售业务,2023年9月起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承接全部成品油销售业务,你单位仅保留LNG销售业务。1.增值税情况2022年你单位销售成品油和LNG隐匿账外收入2,144,917.12元(含税),因无法划分成品油和LNG销售额,依据你单位已经按月申报的LNG和成品油占比进行分配,成品油销售账外收入694,281.82元、天燃气销售账外收入1,450,635.30元。2023年你单位及其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和LNG隐匿账外收入1,282,629.42元(含税),因无法划分成品油和LNG销售额,先依据你单位和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2023年按月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比例分配,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账外收入325,453.91元、你单位成品油和LNG账外收入957,175.51元。再依据你单位按月已经申报的LNG和成品油占比进行分配,成品油销售账外收入269,011.79元、天燃气销售账外收入688,163.72元。2024年你单位及其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和LNG隐匿账外收入907,327.89元(含税),因无法划分成品油和LNG销售额,依据你单位和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2024年按月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比例分配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账外收入418,213.14元、你单位LNG账外收入489,114.7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之规定,你单位共计少申报增值税327,805.05元,其中2022年少申报增值税199,650.34元;2023年少申报增值税87,769.10元;2024年LNG销售少申报增值税40,385.61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你单位2021年为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企业所得税经检查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为小型微利企业。据此,你单位附加税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享受优惠政策,2023年7至2024年6月不享受优惠政策,2024年7月至12月享受优惠政策。你单位账外收入少申报增值税327,805.05元,造成少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12,994.3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之规定,你单位少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12994.39元,其中2022年少申报6,987.81元、2023年少申报4035.78元,2024年少申报1970.8元。3.企业所得税1.LNG损耗多列支成本,调增应纳说所得额根据你单位提供的《天然气损耗登记》,你单位2022年LNG实际放散数量33.729吨,按照发生放散损耗当月的成本结转单价计算,应列支放散损耗190,238.09元。账面列支放散损耗37.04吨,共计列支放散损耗198,916.89元(其中:在管理费用-损耗科目中列支11,953.53元、在主营业务成本-LNG天然气科目中列支186,963.36元),多列支8,678.80元;2023年LNG实际放散数量90.751吨,按照发生放散损耗当月的成本结转单价计算,应列支放散损耗470,844.18元。账面列支放散损耗130.46吨,共计列支放散损耗674,151.96元(其中:在管理费用-损耗科目中列支604,471.02元、在主营业务成本-LNG天然气科目中列支69,680.94元),多列支203,307.78元;2024年LNG实际放散数量80.087吨,按照发生放散损耗当月的成本结转单价计算,应列支放散损耗357,442.43元。账面列支放散损耗96.63吨,共计列支放散损耗431,638.61元,多列支74,196.1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之规定,你单位多列支LNG放散损耗286,182.76元,应分别调增2022年、2023年、2024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678.80元、203,307.78元、74,196.18元。2.账外收入应调增应纳说所得额2022年你单位及分支机构账外收入1,945,266.78元(不含税);2023年你单位及分支机构账外收入1,157,418.72(不含税)元,2024年你单位积分支机构账外收入(不含税)818829.2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之规定,你单位少计收入业务共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921,514.76元,其中,2022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45,266.78元;2023年调增1,157,418.72元;2024年调增818,829.26元。3.账表差异,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22年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账载收入金额38,833,780.51元,你单位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申报营业收入金额84,591,389.68元,实际申报营业收入金额84,590,700.97元,少申报收入688.71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88.71元。4.业务招待费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你单位2024年应申报营业收入84,590,700.97元,当年实际汇算清缴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列支业务招待费19,413.50元,嘉峪关民阳商贸有限公司酒钢五号门加油站列支139,524.80元,你单位所得税前共计列支业务招待费合计158,938.3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之规定,你单位汇算清缴可列支金额应为422,953.50元与95362.98元较低者,应调增业务招待费63575.32元。5.检查调整缴纳税金及附加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此次检查你单位及分支机构共计应补缴附加及房产税79920.03元,其中2022年应补缴15,289.52元,2023年应补缴28817.79元,2024年应补缴35812.7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之规定,你单位应调减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15,289.52元,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28817.79元,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35812.72元。综上,你单位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所得额1,202,126.40元。本次检查调增应纳说所得额1,953,945.58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289.52元,检查调整所得为3,140,782.46元。2023年度你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所得142,560.05元。本次检查调增应纳说所得额1,360,726.50元,检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817.79元,检查调整后所得为1,474,468.76元。2024年度你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所得1,055,649.63元。本次检查调增应纳说所得额957,289.47元,检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5,812.72元,检查调整后所得为1,977,126.3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之规定,你单位2022年应纳所得税额为3,140,782.46*25%=785,195.62元,已缴所得税额35,106.32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50,089.30元;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条“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之规定,你单位2023年应纳所得税额73,723.44元,已缴所得税额7,128.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6,595.44元。2024年应纳所得税额98,856.32元,已缴所得税额52,782.48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6,073.84元,共计少缴企业所得税862,758.58元。
对你单位少计收入少缴的增值税327,805.0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2994.39元、少计收入多列支出少缴的企业所得税597,333.30元,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即469,066.68元。
469066.68元
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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