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支卫清 | 注册资本:20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24481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会文路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29
(2026)陕0102民初80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东方旭日建筑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磐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9-23
(2025)川0106民初30369号
劳动争议
杨**
重庆鸿译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邓**,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鸿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3
2026-09-23
(2026)赣0103民初85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4
2026-09-1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成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宏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成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
于都县人民法院
5
2026-09-14
(2026)粤0307民初18876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6
2026-09-14
(2026)沪0106民初207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7
2026-09-08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林**,长春市顺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6-09-08
(2026)赣0103民初64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9
2026-09-08
(2026)沪0106民初213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辽宁通达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10
2026-09-08
劳务合同纠纷
陈**,程**,孟**,孙**,杨**
山东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阳谷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8-12
(2026)陕0102民初80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东方旭日建筑有限公司
陕西磐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8-06
(2025)川0106民初30369号
劳动争议
杨**
龚海军;邓玉林;重庆鸿译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鸿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成均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3
2026-08-05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林**
开庭传票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6-08-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许**
四川省成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闽清分公司;四川省成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于都县人民法院
5
2026-07-27
劳务合同纠纷
孟**
山东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龙坤;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阳谷县人民法院
6
2026-07-23
(2026)云0102民初1121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李**
唐*
裁判文书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7
2026-05-18
(2025)粤0902民初10970号
劳务合同纠纷
余**
林金泉;广东广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8
2026-05-08
(2025)粤0902民初10971号
劳务合同纠纷
余**
林金泉;广东广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9
2026-05-06
劳务合同纠纷
孟**
山东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王龙坤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阳谷县人民法院
10
2026-04-21
(2026)鲁15民终1964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龙坤
开庭传票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7-06
2026-01-05
(2025)沪0106民初32050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民事案件
2
2026-06-30
2026-01-05
(2025)沪0106民初32050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71210.66元
民事案件
3
2026-05-21
2026-04-03
(2026)琼96民终9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兰州某甲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某有限公司;兰州某甲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7596982.59元
民事案件
4
2026-05-13
2025-12-10
(2025)浙1081民初16986号
劳动争议
郭*;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6-03-26
2026-01-29
(2026)闽0125民初117号
不当得利纠纷
福建某有限公司;檀某;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6-03-23
2026-02-04
(2026)黔0281执604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伍*;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32581814.51元
执行案件
7
2026-02-27
2025-11-13
(2025)闽0481民初2266号
合同纠纷
廖*;彭*;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6-01-03
2025-12-19
(2025)辽01民辖终7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辽宁恒晟泰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9
2025-12-22
2024-01-23
(2023)渝0107民初151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业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某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24771.51元
民事案件
10
2025-12-10
2025-11-12
(2025)晋1181民初3005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北京某有限公司;某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44053.8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博人社监罚字﹝2026﹞第005号
该单位拖欠庄元村等170名农民工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的工资,且拒绝执行我局2026年6月25日依法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博人社监令字〔2026〕第015号)。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博人社监令字〔2026〕第011、015号)、送达回执等资料为证。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3条第三项,因投诉举报被检查,经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或属于、工资、社保、劳动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12000元以上16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的行政处罚。
12000.00元
淄博市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7-07
2
普2613070085号
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6-06-24
3
台交工罚〔2025〕002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8日11时58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新建铁路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温岭段)检查时发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台州市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150000.00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5
4
甬路政罚〔2025〕18J80
2025年3月18日9时10分,慈溪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朱治水、黄天青发现在2025年3月17日10时58分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车辆浙B1D758重型自卸货车在舟鲁线与樟新公路交叉口南有违法嫌疑。经过磅,该车车货总质量61.38,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该车为4轴货车,超限30.38吨,超限率98%。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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