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观心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步玉荣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2741MA1C4EHK1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联建楼2#楼商服北一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加格达奇市监处罚﹝2025﹞3号
当事人所制作的视频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第(三)项 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构成制作利用受益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视频广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第2页,共3页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 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第三款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你处罚如下: 1、没收广告费用60元; 2、处广告制作费用二倍罚款120元。
120.00元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格达奇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01-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