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安吉儿纯净水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凤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3125L068879958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英吾斯塘乡尤库日吉格代巴格7村1组03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莎市监处罚〔2025〕78号
莎车县安吉尔纯净水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53125L068879958,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刘风琴,经营范围:纯净水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6 年4 月6 日,经营场所:莎车县英吾斯塘乡尤库日吉格代巴格村1 组。2024 年12 月12 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成品库(已检区)的饮用纯净水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
当事人于2024 年12 月12 日在生产车间内以原水经过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反渗透过虑、通过臭氧混合塔到纯净水待装罐、进入灌装车间、灌装、包装车间、成品库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格为17L/桶的包装饮用水88 桶。2024 年12 月12 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饮用水在该厂内被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4 年12 月27 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始组织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截止2025 年2 月12 日,召回工作结束,当事人召回包装饮用水0 桶。2024 年12 月12 日当事人共生产包装饮用水88 桶,销售价格7.5 元/桶,违法所得660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660 元(陆佰陆拾元整)。
二、罚款20000 元整(贰万元整)
20000.00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