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义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7CM1HP69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劳家埭村赵家7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09
(2025)浙02民初111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蕲春县梦茂生活用品馆,余姚市百诚卫浴有限公司,余姚市锦泉水暖洁具厂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0-09
(2025)浙02民初1124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蕲春县梦茂生活用品馆,余姚市百诚卫浴有限公司,余姚市锦泉水暖洁具厂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9-22
(2025)浙02民初1123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余姚市锦泉水暖洁具厂(个体工商户),余姚市百诚卫浴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隆彰洁具厂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9-22
(2025)浙02民初1111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余姚市锦泉水暖洁具厂(个体工商户),余姚市百诚卫浴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隆彰洁具厂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9-18
(2025)浙02民初972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蕲春县梦茂生活用品馆(个体工商户),余姚市百诚卫浴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隆彰洁具厂,余姚市长鸿洁具厂(个体工商户),余姚市锦泉水暖洁具厂(个体工商户)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09-17
(2025)浙02民初1113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余姚市百诚卫浴有限公司,余姚市长鸿洁具厂(个体工商户),余姚市锦泉水暖洁具厂(个体工商户)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09-17
(2025)浙02民初1125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余姚市百诚卫浴有限公司,余姚市长鸿洁具厂(个体工商户),余姚市锦泉水暖洁具厂(个体工商户)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17
(2025)浙02民初1124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蕲春县梦茂生活用品馆(个体工商户)
裁判文书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8-14
(2025)浙02民初111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蕲春县梦茂生活用品馆(个体工商户)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8-14
(2025)浙02民初1124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蕲春县梦茂生活用品馆(个体工商户)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7-29
(2025)浙02民初972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
蕲春县梦茂生活用品馆(个体工商户)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6﹞49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9月25日,被处罚人慈溪市拓园洁具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劳家埭村赵家76号销售的花洒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花洒冒充合格花洒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花洒,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92元,并处罚款1200元,两项合计罚没款1392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花洒冒充合格花洒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花洒,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92元,并处罚款1200元,两项合计罚没款1392元。
12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