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梧桐瑶瑶妈妈母婴用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83MA28B1AQ7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桐金盛花园3幢S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3〕2129号
2023年9月20日我局委托桐乡市梧桐振东创享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部对上述扣押物品进行翻译,经翻译,防晒霜中文名称为“安耐晒完美紫外线护肤喷雾”,草莓味维生素软糖中文名称为“新版大木维生素”,梨钙软糖中文名称为“KAWAI鱼肝油”,滴眼液中文名称为“参天”。经查明,现场扣押产品为当事人于2023年5月9日购进并放于店内销售,其中,安耐晒完美紫外线护肤喷雾购入4瓶,进货单价97元/瓶;新版大木维生素购进5罐,进货单价90元/罐;KAWAI鱼肝油购进3罐,进货单价121元/罐;参天滴眼液购进2盒,进货单价22元/盒,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索证索票、进口报关单等材料。举报人举报的另一款无中文标识标签的产品(奶粉)为当事人于2023年4月8日以进货价格102元/罐从深圳希泓贸易有限公司购进6罐放于店内销售,并提供了产品的报关材料、进货来源材料,现场未发现该款产品。2023年5月29日,当事人向举报人以销售单价148元/瓶安耐晒完美紫外线护肤喷雾1瓶,以单价160元/罐销售新版大木维生素2罐,以单价190元/罐销售KAWAI鱼肝油2罐,以单价40元/盒销售参天滴眼液1盒,以单价150元/罐销售奶粉1罐。举报人共支付1038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以现场扣押产品和举报人购买产品的合计总额认定为涉案货值,故认定涉案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货物(参天滴眼液)的货值金额80元,违法所得额为18元,涉案食品(新版大木维生素、KAWAI鱼肝油、奶粉)的货值金额为1520元,违法所得额为326元;化妆品(安耐晒完美紫外线护肤喷雾)货值金额为592元,违法所得额为51元。上述产品合计货值金额为2192元,违法所得额为395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的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货货物(参天滴眼液)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货物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的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新版大木维生素、KAWAI鱼肝油和奶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属于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化妆品(安耐晒完美紫外线护肤喷雾)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属于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安耐晒完美紫外线护肤喷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属于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违法所得18元;(二)没收无中文标签的参天滴眼液1盒;(三)罚款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违法所得326元;(二)没收无中文标签的新版大木维生素3罐,KAWAI鱼肝油2罐;(三)罚款1000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择一重处罚, 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违法所得51元;(二)没收无中文标识标签的安耐晒完美紫外线护肤喷雾3瓶;(三)罚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395元;(二)没收无中文标识标签参天滴眼液1盒、新版大木维生素3罐,KAWAI鱼肝油2罐、未经注册的安耐晒完美紫外线护肤喷雾3瓶;(三)罚款6050元。
6050.00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