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贾满 | 注册资本:112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751925039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0
(2024)浙0604民初8979号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浙江翔鹰门窗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
2024-11-21
(2024)浙0604民初74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章**,浙江信龙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3
2022-06-28
(2022)浙0114民初27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智欣汽配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4
2022-05-10
(2022)浙0604民初22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浙江舜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5
2022-05-09
(2022)浙0604民初22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徐**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6
2020-09-17
(2020)浙0604民初52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7
2020-07-14
(2020)浙0604民初38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黄**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8
2020-05-19
(2019)浙0604民初56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
孙**,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9
2020-03-27
(2020)浙0604民初761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王**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10
2019-07-22
(2019)浙0604民初46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
任**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1
2022-06-28
(2022)浙0114民初27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智欣汽配有限公司、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496.26元
民事案件
2
2020-11-20
2020-11-17
(2020)浙0604民初7631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与王**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21
2020-09-17
(2020)浙0604民初5264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与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8-06
2020-07-16
(2020)浙0106执恢2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5
2020-07-31
2020-07-27
(2020)浙0604民初38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与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6-30
2020-03-24
(2019)浙0106执46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5-28
2020-05-18
(2020)皖0207财保11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3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04-24
2020-04-08
(2020)浙0604民初137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与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4-24
2020-04-08
(2020)浙0604民初137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与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4-20
2020-03-18
(2020)浙0604民初761号之三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与王**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6〕0342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05日16时06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14(边沥线)边墩方向K2+550检查时发现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br>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513.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9
2
绍路政罚〔2026〕0342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07日08时34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14(边沥线)边墩方向K2+550检查时发现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br>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柒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474.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9
3
绍路政罚〔2026〕03427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28日07时5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14(边沥线)边墩方向K2+550检查时发现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br>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514.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9
4
绍路政罚〔2026〕0342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24日08时0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14(边沥线)边墩方向K2+550检查时发现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br>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489.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9
5
绍路政罚〔2026〕03423
2025年6月9日16时26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强、钱清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6-0915:40:36车号为浙D07956D在X514(边沥线)边墩方向K2+5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0.4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9.43吨。
-
484.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9
6
绍路政罚〔2026〕0342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18日06时34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14(边沥线)边墩方向K2+550检查时发现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br>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514.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9
7
绍路政罚〔2026〕0342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08日16时59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14(边沥线)边墩方向K2+550检查时发现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br>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8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9
8
绍路政罚﹝2026﹞03389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07日12时32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14(边沥线)边墩方向K2+550检查时发现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477.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7
9
绍路政罚﹝2026﹞03395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24日19时5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14(边沥线)边墩方向K2+550检查时发现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零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零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504.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7
10
绍路政罚﹝2026﹞03377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08日16时0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502(百悬线)梁湖方向K3+900检查时发现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东方管桩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513.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