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恒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维保中心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殷艳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502MA79HX5Y0D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紫馨花园(新阳光大酒店高层)2单元14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税稽罚〔2026〕18号
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方面
2023年6月,你公司与雷玲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取得雷玲开具的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65001800105,发票号码:00258578,金额51485.15元,税额514.85元,价税合计52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司取得雷玲开具的1份金额51485.15元,税额514.85元,价税合计52000.00元的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虚开发票。
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你公司实际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询问笔录复印件;你公司业务关联方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及情况说明;对公账户及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明细;相关记账凭证及附件;你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证明你公司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接受雷玲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事实。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