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智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燕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6MA38EWX62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官溪村第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和市监处罚〔2025〕107号
经查,2019年起周海燕为减少税务支出,避免成为一般纳税人,委托刘丽明帮助其租借当事人泰和县智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2019年3月26日,在周海燕的委托下,刘丽明找到朋友郭燕,让郭燕成立了泰和县智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100%控股股东均为郭燕。自公司登记注册起,郭燕便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和私章以及银行账户租借给周海燕,营业执照、公章和私章以及银行账户租借后在周海燕的安排下由刘丽明管理使用,至2025年9月8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仍在租借给周海燕使用。公司营业执照租借给周海燕之后,郭燕便停止参与公司的管理、运营、盈利、分红,仅向周海燕每年收取3200元租借费。至案发止,泰和县智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出租给周海燕期间共开具税票1195.54万元,周海燕安排刘丽明每年通过现金的方式向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郭燕支付租借费3200元,周海燕共向郭燕支付了3200元的租借费3笔,合计向郭燕支付租借费9600元,故违法所得为96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9600元;2、罚款14万元;3、吊销营业执照。
140000.00元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