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英州百盛网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云兰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69034MA5RCFN549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陵水县英州镇英海大道5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陵综执(市场)案立〔2023〕49号
2023年4月7日,我局在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中发现位于陵水县英州镇英海大道的陵水英州百盛网咖店现场经营项目有台球、上网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自制饮品制售、小吃等。当事人吧台处的《百胜网吧饮品单》显示,该店经营的自制饮品和小吃大类有鲜奶与好茶、经典夏日冰饮、生打椰X鲜果茶、冰咖啡、手工热饮、手打柠檬茶、老盐鲜果鲜茶、时尚精美小吃、未知名大类(名称被用标签纸贴住,大类名称下标有“饮品选一杯,小吃选一份”)。吧台上放有“百盛网咖”的饮品单,还有“24小时营业百胜网吧饮品单”的卡片。当事人吧台处有油炸锅、电磁炉、萃茶奶盖专用机、制冰机、微电脑果糖定量机、微电脑自动封口机、销售电脑等设备。油炸锅、制冰机、果糖定量机、封口机等设备均在通电状态。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现场人员均无法提供。执法人员现场查询当事人的前台营业综合报表,发现当事人自2022年6月起便有自制饮品和热食类小吃的营业记录,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当事人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7日的前台营业综合报表。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经查明,陵水英州百盛网咖店于2016年3月2日注册成立,主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务,经营面积510㎡,于2022年6月开始增加冷热饮品等自制饮品制售和小吃类等热食类食品制售等经营项目。当事人经营的自制饮品按大类有冰咖啡、经典夏日冰饮、老盐鲜果鲜茶、生打椰X鲜果茶、手打柠檬茶、手工热饮、鲜奶与好茶、主打招牌等,热食类食品有原味黄金鸡块、香辣炸鸡排、炸鸡腿、葱油饼等。当事人经营的自制饮品制售和热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均需经许可方可经营,但当事人于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7日期间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上述自制饮品制售和热食类食品制售项目,构成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事实。另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7日期间经营自制饮品制售和热食类食品制售项目的营业额为85501元。还查明,当事人以往没有因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罚款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60000.00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7-12
2
陵综执(旅文)罚决字﹝2023﹞15号
2023年4月7日,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陈洪亮(21000499006)、陈孝春(21000499013)在出示执法证后依法对位于陵水县英州镇英海大道59号的陵水英州百盛网咖店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店垃圾桶用于盛装垃圾的垃圾袋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该(单位)洗手间旁杂货间存放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塑料袋),经清点,规格为100cm*60 cm的塑料袋有5捆(每捆20个)、规格为90cm*60 cm 的塑料袋4个、规格为70cm*35 cm的塑料袋37个、规格为45cm*27 cm的塑料袋有28捆(每捆100个),共计塑料制品(塑料袋)2941个;上述塑料制品均无专属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均属《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类,
1.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2941个(其中规格为100cm*60 cm的塑料袋100个、规格为90cm*60 cm 的塑料袋4个、规格为70cm*35 cm的塑料袋37个、规格为45cm*27 cm的塑料袋2800个。);2.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金额:壹仟元整)。
1000.00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5-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