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磐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贺砥砥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MA462KR07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经三路北79号-16中业大厦20层20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25
(2024)京0113民初18835号
合同纠纷
河南磐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兔牙邦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2
2024-10-23
合同纠纷
河南磐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兔牙邦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郑市监处罚﹝2025﹞17号
经查,河南磐康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委托呼和浩特市蒙谷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亚麻籽 甘油二酯油”480瓶,约定单价每瓶35元,共计支付16800元。从3月份开始,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磐康年华”直播售卖中宣称“零售价330元一瓶,现价999元/24瓶”、在微信群中宣称“销售价333元/瓶,今日钜惠秒杀仅仅只要999元24瓶拿回家,最后一次最低价”等内容,调查中当事人陈述:“原价330元”或“原价333元”为促进销售的一种手段,没有相关证明和成交记录。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虚构原价的行为,构成了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交易的违法事实。自3月28日至4月7日,当事人共计销售“亚麻籽 甘油二酯油”480瓶,收入19674元,违法所得2874元。
当事人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交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3.4.2“裁量等级:一般,裁量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5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874元; 2、罚款5748元,罚没共计8622元。
5748.00元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