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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丰颉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挺从注册资本:5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MACRPKRU11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下保宅前村二区24幢3号(一楼)(仅限办公用)(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8
(2026)浙1081民初51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温岭市丰颉运输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蒙城县浩然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黄*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6-03-26
(2026)浙1081民初123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浙江合兴禽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岭市丰颉运输有限公司,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26-03-18
(2026)浙1081民初123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浙江合兴禽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岭市丰颉运输有限公司,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4
2024-08-01
(2024)浙1081民初7001号
运输合同纠纷
温岭市丰颉运输有限公司
赵*,赵**
温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6〕05659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9
2
温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882号
当事人温岭市丰颉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龙潭村马杨溪附近实施了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元整(¥329,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元整(¥17,1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查清案件事实,曾在一年内因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温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38号)。结合《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第十五条第六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六)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的规定以及第十四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五)主动配合查清案件事实的”的规定,综合考量,现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本案拟在从轻处罚的基础上,以20万元为基准,上浮罚款3万元,以及清理成本99000元,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元整(¥329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壹万柒仟壹佰元整(¥17100.00)
329000.00元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