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爱丽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卜力米提·阿卜杜拉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2MAC7KRMLXQ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波斯坦库勒工业园区食品区B3-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墨市监处罚(2026)101号
和田爱丽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9月29日共生产了“矣力客马齿苋饮料”(商标:矣力客和图形、规格型号:240ml/盒、生产日期:2025-09-29、质量等级:/)525盒,2盒用于出厂检验和留样。截止2026年3月10日被查已销售475盒,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已销售的产品实施召回,截止2026年3月26日共召回350盒。“矣力客马齿苋饮料”出厂单价6元/盒,当事人无法提供采购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现金收据(附收款人签字)和入库单等有效证据证明“矣力客马齿苋饮料”的合法成本。该批次“矣力客马齿苋饮料”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案货值金额为3150元【525盒*6元/盒】,违法所得750元【125盒*6元/盒】。 另查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主动如实供述自身违法事实,截至案发,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
综上,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矣力客马齿苋饮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矣力客马齿苋饮料”398盒; 2.没收违法所得187.5元; 3.处予15000元的罚款。罚没款合计:15187.5元(大写:壹万伍仟壹佰捌拾柒圆伍角)。
15000.00元
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