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国如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21314700034H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药都科技产业园科技路5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9
(2025)闽0104民初9478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福建龙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李**,福建骏鹏易丰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2
2021-07-23
(2021)赣0192民初19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卡乐弗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1-06-17
(2021)赣0113民初746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周*,李**,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4
2020-08-20
(2020)苏0508民初32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市旭日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5
2019-09-24
(2019)赣0981民初35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邓**
陈*,周**,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公司
宜春市丰城市人民法院
6
2019-07-11
(2019)赣0981民初23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丰城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9-30
(2021)闽0121民初3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龙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闽侯县人民法院
2
2021-06-24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龙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闽侯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6
2021-09-14
(2021)闽0121民初3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龙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535.5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3-25
2021-11-08
(2021)赣0982执1144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福建骏鹏易丰商用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3-25
2021-06-10
(2021)赣0982执1144号
借款合同纠纷
福建骏鹏易丰商用设备有限公司与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3264060.33元
执行案件
4
2021-10-10
2021-05-24
(2021)赣09执25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福建骏鹏易丰商用设备有限公司、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8-30
2020-08-20
(2020)苏0508民初321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市旭日五金机电有限公司与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6-30
2020-05-08
(2020)赣09民终6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邓**、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65809.96元
民事案件
7
2020-05-25
2020-03-24
(2020)赣0121执286号
劳动争议
许*、江西恒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7-12-14
2017-05-09
(2017)闽0181执异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企处罚〔2023〕67号
经查明,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2年7月1日和2023年1月3日到当事人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也因当事人无法联系,无法对该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该公司自2021年起未进行企业年报,至案发之日,多次联系,均未取得联系。
我局认为当事人在其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未办理注销手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了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