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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金柱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67352501668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雅山村锦屏小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14
(2023)浙0326民初50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2
2019-03-19
(2019)浙0326民初3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平阳支公司,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3
2019-03-19
(2019)浙0326民初3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
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平阳支公司,管**
平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05
2017-11-07
(2017)浙0326财保148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展*、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6-04
2017-12-07
(2017)浙0326民初834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陈**与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陈**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09-28
2017-07-01
(2017)浙0302民初43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田**、邓**等与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63476.50元
民事案件
4
2014-05-27
2014-05-27
(2014)温平巡民初字第140号
陈**与郑**、黄山市保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145443.9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6﹞4045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2月28日10时48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31647K+550M检查时发现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2
温运政罚﹝2025﹞4022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05日09时43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4080K+430M检查时发现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2
3
温运政罚〔2024〕40J51
2024年03月13日12时39分,瑞安市交通运输局杨定宽、薛镭接市公运中心陶山站线索,在瑞湖线15K+200M对谢炳义驾驶的浙C81XY5货车进行检查。经检查,该车运载压缩氧1.6T,从鹿城区轻工产业园区戍浦江路20号温州市宏业气体有限公司运往瑞安市锦湖街道小横山村双山巷瑞安市亿亚机械有限公司,未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该车驾驶员为谢炳义,所有人为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罚款。
-元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18
4
温运政罚〔2023〕77J2
2023年8月25日10时32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照东、陈明望在萧龙线K0+5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C1827厢式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上官王跑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上官王跑驾驶浙CC1827厢式货车所属公司为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2023年8月25日上午,该车从平阳装运油墨开往灵溪。经检查,该车8月25日未如实填写行车日常检查。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28
5
温运政罚〔2023〕72J19
2023年7月26日9时17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联楚、温从化在104西过境水亭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H180F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林定德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浙CH180F轻型厢式货车所属公司为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危险品运输。驾驶员无法当场提供该趟运输的行车日志。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27
6
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记录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7月04日11时10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甬莞高速公路金海湖收费站出口检查时发现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平阳县中远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记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行温州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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