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米食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海艳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MAC8M4LE5B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华江公路129弄6号JT875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3﹞142023005791号
经查,2023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五路208号8幢121室的“叼米烘焙工厂集合店”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场地内查见商用冷柜、冰箱、和面机、烤箱等糕点生产设备及蛋挞坯、酥卷面团等原料,同时查见其自行生产的糕点的销售清单。现场人员无法提供该场所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材料。经核实,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五路208号8幢121室的场所为当事人的新品研发中心。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备案,核准的经营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华江公路129弄6号JT8757室。当事人于2023年4月14日至4月17日期间,在上述研发中心内从事糕点类食品生产活动,该地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相关资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以公司员工钟桂中的个人名义,向当事人的合作伙伴江苏省常州麦永佳食品有限公司借用了冷柜1台、冷冻冰箱1台、烘烤箱2台、置物架4个、和面机1台、厨师机1台、醒发机1台,借用目的为新品研发。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糕点的货值金额共计840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糕点所涉及原料的对应发票等完整采购结算凭证,故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840元。当事人对上述糕点所涉及的原辅料进行了进货查验,能提供相应的索证索票及生产工艺流程。当事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另查,2023年4月12日起,当事人未经住所变更登记,擅自在位于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五路208号8幢121室的“叼米烘焙工厂集合店”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华江公路129弄6号JT8757室,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没收违法所得0.084000万元,罚款3.000000万元
30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