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绥阳县崔克松五金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崔克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3MACXBR8X3T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绥阳县洋川街道红旗东路495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市监处罚[2024]98号
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1)雅象插板,生产厂家地址:深圳市雅象电器线缆厂,该产品上无3C认证标志,售价15元/个,数量:2个;(2)鼎能电源转换器,型号:YF25B1(1.8m),生产厂家汕头市裕丰事业有限公司,数量:2个,该产品上未发现3C认证标志,售价10元/个;(3)产品名称:鼎能电源转换器,型号:YF40B1(1.8m),生产厂家汕头市裕丰事业有限公司,数量:1个,该产品上未发现3C认证标志,售价10元/个。由于当事人是从上家店铺转过来的,没有进货发票及相关票据,没有制作销售台账,货值金额共计80元,上述产品均未销售出去,故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了销售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崔克松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 3.《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绥市监强扣〔2024〕20-20号)1份及财物清单1份; 4.现场检查相片; 5.《询问调查笔录》1份。 第一组证据:第1项证据,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第二组证据:第2-5项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违法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被询问人、询问人及检查人签字及加盖手印或盖公章认可。
罚款0.006万元#
60.00元
遵义市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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