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钟祥市汇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磊磊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81MA494WT81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钟祥市郢中镇安陆府路(富源小区)2幢1层110室2幢1层12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钟祥市监处罚〔2026〕169号
经调查,钟祥市医保部门移送线索中的涉案药品参松养心胶囊(批号A2502005H;药品追溯码84101801192622690506)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售出。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6日购进批号为A240509参松养心胶囊10盒,一顾客在当事人药店用现金购买了批号为A240509参松养心胶囊,该顾客因个人原因将1盒参松养心胶囊(批号A2502005H)退回给当事人,当事人没有查看药品批号及追溯码,当事人不能提供退药人的购买记录及购药退药的监控。2025年10月8日当事人将1盒批号为A2502005H的参松养心胶囊以25元/盒的价格销售给顾客邓某。 当事人不能提供批号为 A2502005H参松养心胶囊 的随货同行单及发票。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5元; 2、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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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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