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江淮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隆萍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5MA3X59CF3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固始县三河尖镇周郢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固市监处[2024]79号
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成品油是在山东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购进的。当时0#车用柴油购进3顿。以每顿7470元购进。后以每升7.38元价格对外销售,(折合每吨约为8678元)货值金额26034.00元。截止2024年4月12日,当事人签收检验报告时,所购进的成品油已销售完毕。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县局交办处理涵1份,证明案件线索的来源。
2,现场检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检查的具体情况。
3,当事人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单1份,证明抽样检查的具体情况;
4,对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销该批次成品油的具体情况;
5,河南心怡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报告1份,证明该批次0#车用乙醇汽油属不合格产品;
6,送达回证1份,证明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复检的权利与期限的事实;
7,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及身份。
以上证据构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了当事人所销售的0#车用柴油不合格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罚款1.301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3624万元;
13017.00元
信阳市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