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市西乡塘区真香榨油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陶旺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7MABWPFEX2U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奶场十字路口009号铺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4〕431号
当事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已办理有《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当事人生产加工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4年6月26日)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抽样产品的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无异议,对《检验报告》(No:BFSQE070090007C)的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当事人共生产加工被抽检批次(生产日期:2024年6月26日)花生油10千克,销售单价为**元/千克,货值金额为240元,当事人共出售了10千克,违法所得为240元。 当事人曾于2023年4月15日生产加工的花生油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在2023年8月14日对当事人下达了《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西市监处罚〔2024〕B463号),并给予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捌拾陆元(286.00元),罚款伍佰元(50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肆拾元(240.00元); 2、罚款贰仟零陆拾元(206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贰仟叁佰元(2300.00元),全额上缴国库。
206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6
2
南西市监处罚〔2023〕B463号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花生油案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