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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通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海斌注册资本:104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702MA6YWYFK5G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团结街锦绣华庭三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10
(2023)陕0702民初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牛**
关*,汉中通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税三稽罚﹝2025﹞2号
(一)印花税 经检查发现,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未足额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如下: 2021年你公司与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南郑区智慧江岸项目五期二批施工土石方工程合同、与汉中市北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雅居乐花园三期(北地块)土方工程项目合同、汉中市北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雅居乐花园三期(南地块)土方工程项目合同,上述三份合同合计印花税计税依据33726999.80元,未足额申报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之规定,上述三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应缴印花税33726999.80×0.3‰=10118.10元,你公司2021年已申报缴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6050.70元,2021年少缴印花税4067.40元。 2022年你公司与汉中中天尚煜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兴汉新区中天曦园西地块土方工程合同、与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南郑区智慧江岸项目四期二批施工二标段土石方工程合同,上述两份合同合计印花税计税依据16723552.35元,未足额申报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第四条“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规定,上述两份合同2022年应缴印花税16723552.35×0.3‰×50%=2508.53元,你公司2022年按照合同已确认收入申报缴纳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1337.45元,2022年少缴印花税1171.08元。
处少缴印花税5281.58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2640.79元。
2640.79元
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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