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霏国际美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文香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5MA0083A539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香海园3幢1层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01
2022-09-26
(2022)京0115执9410号
闫**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兴市监处罚〔2026〕907号
经查,当事人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元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2
大2024032593
北京艺霏国际美容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警告
-元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3-25
3
568474007531503
北京艺霏国际美容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警告
-元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5-22
4
368473953411403
北京艺霏国际美容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警告
-元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5-22
5
768474000058503
北京艺霏国际美容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警告
-元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5-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0-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